关贸总协定保障条款与《保障措施协议》(下)
1994-09-20分类号:F744
【部门】外经贸部条法司
【摘要】6.对发展中国家的优惠措施 (续上期) 《协议》在适用保障措施方面也给予发展中国家一定的优惠。协议第9条规定如果来自于某一发展中国家的产品在该进口国对这类产品的进口总量中所占份额不超过3%,则进口国不得对该发展中国家的产品适用保障措施。但是,如果来自不同的发展中国家的进口产品
【关键词】出口产品 主管当局 关税减让 最惠国待遇原则 市场经济国家 初步裁定 国内产业 外国产品 歧视性 当事方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国际贸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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