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国有企业人力资本的剩余索取权
2006-10-30分类号:F272
【部门】江苏淮阴工学院 东南大学
【摘要】人力资本是生产要素中最活跃、最特殊的因素,是经济增长的原生动力。本文在界定剩余索取权的基础上,阐述了人力资本分享企业剩余索取权的理论依据,结合国有企业的剩余控制权和剩余索取权安排处于一种分离或不对应,人力资本所有者的产权要求和应得利益没有得到充分体现的现状,提出了人力资本在不同企业类型分享剩余索取权的途径。
【关键词】人力资本 剩余索取权 国有企业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中国人力资源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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