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投资者、董事会与经营者股票期权激励问题研究
2006-03-10分类号:F272
【部门】湖南大学工商管理学院 湖南大学工商管理学院 湖南 长沙 410082 湖南 长沙 410082
【摘要】机构投资者对经营者薪酬的直接监控和间接监控作用,缓解了因股东和经营者利益冲突而造成的代理问题。机构投资者通过对董事会构成两因素(董事会成员数量和成员类型)施加影响,使董事会能够公正客观地评价公司高管人员,从而奠定有效激励与约束高管团队人员的前提和基础。针对中国上市公司经营者激励的现状,我国的股票期权激励应从优化国有企业所有权结构,发展积极的机构投资者;优化董事会结构,提高外部董事比例等方面加以改进和完善。
【关键词】机构投资者 董事会 股票期权激励 公司绩效
【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01BJL022)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十五”规划第一批项目(01JD790021)。
【所属期刊栏目】经济经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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