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权结构、企业契约和治理结构相互关系研究
2006-12-23分类号:F271
【部门】清华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北京首都旅游集团 北京市100084 北京市100020
【摘要】文章指出,产权是一系列权利的集合体,可分为剩余索取权和剩余控制权两项。产权结构不仅便于明确各产权主体间的责、权、利关系,也是企业成为市场主体与企业契约有效达成的前提条件。企业契约对产权分析具有重要意义,是公司治理结构赖以产生的条件,剩余控制权与剩余索取权的配置是公司治理结构的决定性因素。企业产权结构的变化制约着公司治理结构的发展变迁,也制约着公司治理模式和治理绩效。公司治理结构的有效运作需要若干机制共同作用,才能满足公司治理的全部需求,保证公司治理的高效运行。
【关键词】产权结构 企业契约 治理结构 相互关系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中国流通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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