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物卖断香港的几种灵活作法
1994-12-01分类号:F740
【部门】
【摘要】由于中国大陆和香港之间的地理位置特殊,通过铁路运输的到港货物在内地发运后,一般情况下少则两至三天、多则四至五天就可到达香港。如果按照我国目前银行、邮政等方面现有的客观条件,将结汇单据在货物之前或者同时通过银行转递到香港,以使进口商无迟延地凭以提走货物,显然是不可能的。这样,按照惯常的国际贸易
【关键词】议付银行 信用证方式 铁路运输 开证申请人 审单 承运货物收据 不法商人 付款方式 付款责任 通知银行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对外经贸实务
文献传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