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计未计成本费用永远不得在税前扣除吗?
2006-07-30分类号:F275
【部门】兴化市地方税务局 兴化市地方税务局 江苏 兴化225700 江苏 兴化225700
【摘要】《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几个具体问题的通知》(财税[1996]79号,以下简称“79号文”)规定,企业纳税年度内应计未计扣除项目,包括各类应计未计费用,应提未提折旧等(以下简称“应计未计成本费用”),不得
【关键词】成本费用 应计 企业所得税 扣除项目 纳税年度 追溯调整 会计差错 国家税务总局 税前列支 税前扣除办法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涉外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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