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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财产损失税前扣除的证据误区

2006-06-30分类号:F275

【作者】齐宁  
【部门】荆州市地方税务局 湖北 荆州434000
【摘要】国家税务总局于2005年9月1日发布的《企业财产损失所得税前扣除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13号,以下简称“13号令”),相对于同时废止的《企业财产损失税前扣除管理办法》(国税发[1997]190号),其重大变化之一就是充分发挥中介机构的职能作用,大量引入中介鉴证机制,明确规定了具备法定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的经济鉴证证明(报告)
【关键词】企业财产损失  国家税务总局  管理办法  坏账损失  盘亏  重要性原则  账面价值  主管税务机关  运用范围  二十五条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涉外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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