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论长江中上游防护林体系建设结构调整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1994-10-15分类号:F326.2
【部门】林业部长江中上游防护林建设办公室
【摘要】在长江中上游防护林体系(简称"长防林")建设取得重大成绩的同时,按照生态、经济、社会三个效益高度统一的目标进一步调整体系内部结构,不仅是必要的,而且是可行的。体系结构调整包括投资结构、造林方式、林种、树种、产业和森林经营组织结构的调整。调整结构要在有利生态效益充分发挥的规划指导下进行,并应十分重视种苗培育、人员培训等工作,以保证结构调整目标的顺利实现。
【关键词】长江防护林体系 林种结构 树种结构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北京林业大学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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