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序列累积创新下的研发投资和可专利性要求
2006-07-10分类号:F224
【部门】复旦大学中国经济研究中心 上海200433
【摘要】在对长序列累积创新中的可专利性要求进行研究的过程中,我们发现,在不存在前向专利宽度时,可专利性要求不仅不能对企业创新投资起促进作用,反而还会减少企业创新投资水平。其原因是可专利性要求降低了企业成为“在位者”的可能,从而降低了企业创新的预期收益。
【关键词】长序列累积创新 研发投资 可专利性要求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审计与经济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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