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证业务三方关系人:基于经济学的解析
2006-09-06分类号:F233
【部门】大连出版社 东北财经大学
【摘要】2006年,财政部发布了《中国注册会计师鉴证业务基本准则》,将鉴证业务这一概念正式引入我国审计领域。鉴证业务涉及三方主体:注册会计师、责任方和预期使用者,由此形成的三方关系是鉴证业务的基本要素之一。根据委托代理理论,我们可将责任方视为代理人,将预期使用者视为委托人,两者之间存在的信息不对称可能会造成信息市场的低效率。作为一种降低信息不对称的经济机制,注册会计师鉴证被引入责任方和预期使用者的委托代理关系之中。通过数学模型的简要分析我们发现,即使不考虑鉴证机制对信息质量的改进作用,其对于信息质量的评估结果也能够使得信息市场实现分离均衡。
【关键词】鉴证业务 信息经济学 注册会计师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经济与管理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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