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间职责划分的基本理论——单一中心与多中心之间的均衡
2006-03-25分类号:F123
【部门】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 北京100036博士 助理研究员
【摘要】政府间职责划分必须从政治和经济两个层面予以考量。政府政治统治职责是单一中心的,即政治统治的指令只能由中央政府发出,地方政府则在层层控制下有所分工。政府供给公共产品职责是多中心的,即各级政府相对独立地承担本级应该提供的公共产品。而政府政治统治职责虽然与供给公共产品职责之间有独立的范畴和实现方式,但却互相依赖并在某些情况下相互融合,这就说明政府间职责划分必须在单一中心与多中心之间求得均衡。
【关键词】政府职责划分 政治统治 公共产品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经济体制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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