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干预企业并购的动机与行为
2006-03-15分类号:F062.6
【部门】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会计学院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会计学院 湖北武汉430060 湖北武汉430060
【摘要】政府干预企业并购的理论动机是克服市场失灵,初始动机是谋求竞争与垄断之间的平衡,普适性动机是实现国家产业政策、维持社会公平与效率之间的平衡。在企业并购中,政府的主要行为是构建和完善并购的法律制度环境,依法限制滥用并购手段,借助企业并购完成产业结构调整,干预跨国并购等。
【关键词】政府行为 企业并购 并购动机 并购行为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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