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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权利、自由和平等

2006-09-10分类号:F016

【作者】章莉  
【部门】北京大学经济学院 北京100871
【摘要】绝对财产权利只能保证形式自由。对于实质自由和平等目标的实现,绝对财产权利既没有存在的必要性,也不具备存在的道德合理性。因此,为了建立实现实质自由和平等的和谐社会,必须采取措施对绝对的财产权利加以限制。
【关键词】财产权利  形式自由  实质自由  平等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经济经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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