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体验消费的内涵和对象
2006-12-01分类号:F014.5
【部门】西南财经大学消费经济研究所 成都610074
【摘要】体验消费是一种新型的消费方式,具有新奇刺激性的本质特征。派恩和吉尔摩等学者关于体验的学术观点值得商榷。体验消费的对象并不是由企业创造和提供的客观经济提供物———体验,而是由企业创造和提供的新奇刺激的体验式商品、体验式服务、体验式消费项目或活动。体验消费是一种特殊的商品消费和服务消费,体验消费与一般的商品消费和服务消费既有联系,又有区别,在一定条件下还可以互相转化。
【关键词】体验 体验消费 内涵 对象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消费经济
文献传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