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的知识产权国际保护与中美“337争端”
2006-03-25分类号:D997.1
【部门】华东政法学院
【摘要】“特别301条款”和“337条款”共同构成美国知识产权国际预防和保护的法律体系的重要内容。后者由于“一石两鸟”的法律和限制贸易作用在实践中得到广泛使用。近十年来“337调查”大多涉及专利侵权,集中在亚洲管辖区内的中国大陆、台湾地区。随着美国在知识产权方面的优势在经济贸易方面的逐步体现,以及中美经贸关系的进一步深入,中美“337争端”作为伴随中美贸易战略摩擦而存在的一般性摩擦,将会在一定时间内长期存在,并成为中美贸易摩擦的重要表现方式。其他国家成功应对美国“337调查”的经验给我国企业提供了借鉴和思考,但中国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的完善仍是解决中美“337争端”的重要途径。
【关键词】知识产权 国际保护 “337争端” 战略贸易摩擦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世界经济与政治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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