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证券仲裁裁决及其救济方法探讨
2006-06-10分类号:D971.2;D915.7
【部门】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 北京100029 北京100029
【摘要】纽约证券交易所早在1871年就采用仲裁这种方式解决其会员之间的纠纷。其后,各个证券业自律组织,如美国证券交易所、全美证券交易商协会、芝加哥期货交易所等纷纷成立了仲裁部门,制定自己的仲裁规则,对证券纠纷进行仲裁。本文拟探讨美国证券仲裁裁决及其为投资者提供的救济方法,以期为设计我国证券仲裁制度提供参考。
【关键词】美国证券仲裁 证券纠纷 证券救济 证券自律
【基金】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十五”“211”课题“证券登记\结算法律关系及证券纠纷的解决”的研究成果
【所属期刊栏目】证券市场导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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