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劳动争议处理机制的调整
2006-08-01分类号:D922.591
【部门】上海市劳动保障局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摘要】社会发展对劳动关系的调节提出了全新要求,劳动争议处理制度的改革已显示其紧迫性。其制度的取向应使争议处理纳入劳动关系调节体系,其内容应体现当事人意志的作用,其效果应达到息讼目的,其方案的设计又必须考虑到我国的国情,尤其是历史的沿革,具体设想是改现行企业调解机制为行政调解机制,改现行先裁后审制为分类处理制度,并辅之以一整套的配套措施。
【关键词】劳动争议处理 调解机制 劳动关系 仲裁员 劳动纠纷 现行企业 仲裁资源 仲裁程序 仲裁庭 一裁两审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中国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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