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劳动力派遣
2006-05-01分类号:D922.52
【部门】
【摘要】“派遣机构管理问题有数据显示,目前全国有劳动力派遣公司不下2.6万个,而其中由劳动保障部门经办或审批的仅1.8万个。由于我国法律尚未对劳动力派遣作出较为完备的规范,派遣行业发展极不规范。针对此种现状,草案专门对派遣单位的设立条件等作出了规定。但在征求意见中仍然产生了很大争议,有人认为准入条件的规定发挥不了多大作用,应该从根本上取消这种用工形式;还有人认为取消劳动力派遣并不现实,但其使用范围、准入条件等的设置还值得考量。”
【关键词】派遣单位 用工形式 用人单位 连带赔偿责任 劳动合同 设立条件 派遣机构 合同期限 劳动者权益 用工成本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中国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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