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货市场中的“双重交易”及其法律控制
1994-12-06分类号:F713.35
【部门】宁波保税区商品交易所
【摘要】一、“双重交易”的概念及利弊分析 “双重交易”(Dual trading),是指期货经纪商或非专业期货经纪商的交易所会员在执行客户委托的同一交易时段内,也在为自己的帐户下单交易,即自营业务与经纪业务同时开展。“双重交易”这一概念出自美国《商品交易法》第4j条。根据第4j条的规定,双重交易指期货经纪商或场内经纪人在执行客户指令的同一契约市场和同一交易时段内,同时也在执行自己的帐户、全权委托帐户及利害关系人帐户的交易委托。这里的
【关键词】经纪商 场内经纪人 法律控制 利害关系人 成交结果 会员公司 trading 自营买卖 止损 郑州商品交易所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国际贸易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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