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加算金法律性质与时效问题的探讨
2006-12-30分类号:D922.22
【部门】厦门大学法学院 厦门大学法学院 福建 厦门 361005 福建 厦门 361005
【摘要】加算金是指纳税人在向税务机关要求退还多缴或误缴的税款(即溢纳金和误纳金)时请求加算的同期银行利息。税法学界之所以普遍赞成设置加算金,很大程度上归因于加算金的作用。即一是有利于扩大纳税人的退还请求权的范围,进而更好地保障其合法权益;二是当纳税人迟延纳税、即超期占用国家税款时,要负担相应的滞纳金,基于公平原则,税务机关无偿占用纳税人的财产时也应给予其一定的补偿,
【关键词】退还请求权 时效问题 银行利息 征管法 税收法律关系 不当得利 税务机关 除斥期间 性质分析 公法领域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涉外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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