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标题
  • 作者
  • 关键词

我国高校与大学生法律关系探讨

2006-08-30分类号:D922.16

【作者】朱孟强  佘斌  
【部门】华中科技大学教育科学研究院  武汉科技大学管理学院 湖北武汉430074  湖北武汉430081
【摘要】高等学校与大学生都是具有多重角色的综合体,要理清高校与大学生之间的法律关系,首先必须明确二者各以什么角色去形成法律关系。概言之,高等学校作为教育教学组织成为民事主体,与大学生之间因教育教学活动缔结成民事法律关系;以法律法规授权组织名义成为行政主体,与大学生之间缔结成行政法律关系;因作为校生共同体的利益和秩序的代言人成为集体法人,与大学生之间缔结成特别权力关系。
【关键词】高等学校  大学生  法律关系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高等教育研究
文献传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