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主导下的社会知识保障体系
2006-07-10分类号:C913
【部门】湘潭大学管理学院 湘潭411105
【摘要】本文从生产与归属角度出发,认为知识可分为个人知识和社会知识。教育机构、科研院所、公共知识中心(图书馆)、情报部门和其他文化组织,共同构成了社会知识保障体系。政府是社会公共管理的主体,应当在制度、市场、设施和人才等方面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引导社会知识保障体系可持续发展。
【关键词】政府管理 社会知识 知识保障 知识创新 知识制度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图书情报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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