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完善农村的土地制度
1994-11-10分类号:F321.1
【部门】兰州大学经济系
【摘要】一、目前我国农村土地制度的缺陷 实行家庭承包责任制后,建立了土地所有权与使用权的分离机制,实现了家庭经营与集体土地所有制相结合,为农户走向市场奠定了基础。但不完善的土地制度远不能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其主要表现如下: 1.产权不明晰。产权是平等的所有权之间为解决共同财产问题而形成的权责利关系。所有权是产权的基础,产权是所有权的实现。只有当参加市场交易的各类主体的产权得到明晰界定,市场中的各种交易才有可能进行。明晰的产权关系是使农户进入市场,实行等价交换,平等竞争的基础。建立适应农村市场经济要求的农村土地制度,就是要把集体土地所有权与农产使用权的内容、界线、实现形式作出明确规定,并以法律...
【关键词】土地制度 土地承包合同 所有权主体 土地所有制 家庭承包责任制 土地流转机制 土地管理法 共同财产 家庭经营 土地集体所有制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财贸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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