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再生能源财税政策研究
2006-07-05分类号:D922.67;F812.0
【部门】财政部经建司
【摘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我国将可再生能源定义为:风能、太阳能、水能、生物质能、地热能、海洋能等非化石能源。同时规定,国家将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列为能源发展的优先领域,通过制定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总量目标和采取相应措施,推动可再生能源市场的建立和发展。这里提到的“相应措施”应当包括财税政策措施。
【关键词】可再生能源 财税政策研究 非化石能源 海洋能 能源生产 信贷政策 财政政策 税收政策 开发利用 优惠政策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财政研究
文献传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