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劳动争议司法解释形成配套
2006-10-01分类号:D922.5
【部门】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摘要】2006年8月31日,针对当前新出现的社会矛盾,以及劳动争议纠纷类型增加,劳动法的规定与现实生活不相适应的状况增多的情况,最高人民法院颁布了《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对新型劳动争议案件的受理范围、不受理的范围、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诉讼主体、劳动合同的效力、劳动合同的解除、劳动力派遣等问题给予了明确规定,与《解释》(一)形成了配套的司法解释,为审理劳动争议案件如何适用法律进一步提供了裁判指引规范。
【关键词】劳动争议 司法解释 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 劳动仲裁 派遣单位 工资争议 单位规章制度 劳动关系 受理范围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中国劳动
文献传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