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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应届大学毕业生 如何避免违约纠纷

2006-05-01分类号:D922.5

【作者】刘磊  张向杰  翟继满  陆胤  
【部门】中国兵器工业集团河南江河机械有限公司人事劳资部  上海熙可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蓝白劳动网 人事经理  执行主任、律师
【摘要】“一年一度的大专院校毕业生就业高潮来临。每到此时,有招募大学生需求的用人单位都会忙碌起来,到校园开招聘会,筛选简历、组织面试,最终确定人选,签订三方就业协议。然而,到毕业生要到岗时却经常会出现毁约现象,甚至有些到岗的毕业生,干不满试用期就跳槽了。毕业生的毁约通常会让用人单位陷入被动,并造成经济损失。那么,用人单位应如何与毕业生建立稳定的劳动关系,避免因招用毕业生引发违约纠纷?”
【关键词】用人单位  就业协议  劳动合同  劳动关系  劳动权利  服务期  违约责任  劳动义务  工作岗位  国家法律保护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中国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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