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税公告的法律思考
2006-06-30分类号:D922.22
【部门】厦门大学法学院 厦门大学法学院 福建 厦门361005 福建 厦门361005
【摘要】目前,欠税公告已成为税务机关促使纳税人缴蚋其所欠税款的重要手段之一。但欠税公告并非行政法律行为,而应是行政事实行为的一种特殊形式。且欠税公告应受到比例原则的约束,并遵循正当程序原则。
【关键词】欠税公告 行政事实行为 比例原则 正当程序原则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涉外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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