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表彰“四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先进集体、先进处室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2006-04-08分类号:D920.1
【部门】国家发展改革委法规司
【摘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省会城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经贸委(经委)、物价局: “四五”普法期间。在各级党委和政府高度重视下,在各级普法主管部门的具体指导下,各级发展改革、经贸和物价部门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的《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
【关键词】法制宣传 国家发展改革委 主任科员 宣传教育工作 物价局局长 副主任 物价检查所 政策法规 广州市物价局 生产建设兵团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宏观经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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