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河流管理和内河流域管理比较研究
2005-04-30分类号:TV213.4
【部门】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 湖北 武汉 430072
【摘要】传统来看,国际河流和内河在管理模式、政策、法规上从来都是各自为政的。然而,利益主体的多元性,河流自身生态系统的统一性都说明了这两种河流的管理,包括合理利用和有效保护,具有共通之处,因此,成功的国际河流管理经验可为内河的利用保护所借鉴。在将国际河流保护制度和内河管理制度进行比较之后,试图从对比中思考我国内河流域管理立法模式、流域管理机构的地位和如何协调流域内部利益。流域管理不应单独立法,流域管理机构的地位在新《水法》中有所明确,但其职责还需进一步向统一宏观规划调度的方向定位,由流域管理机构根据公平合理的原则进行流域内部利益协调。只有将流域管理机构和协调流域内部利益紧密结合起来,才是流域可持续发展...
【关键词】国际河流 流域管理 利益协调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长江流域资源与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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