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标题
  • 作者
  • 关键词

国家课程、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的含义、目的及地位

2005-08-17分类号:G423.02

【作者】许洁英  
【部门】西北师范大学教育学院  
【摘要】国家课程有以下目的:确保学生学习的权利,明确学生在接受学校教育时应达到的标准,提高学生接受学校教育的连续性和连贯性,为公众了解学校教育提供依据。地方课程有以下目的:促进国家课程的有效实施,弥补国家课程的空缺,加强教育和地方的联系,调动地方参与课程改革与课程实施的积极性。校本课程有以下目的:确保国家课程的有效实施,照顾学生的个别差异,促进教师专业能力的持续发展。当前,我国的基础教育应以国家课程为主,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为辅。
【关键词】三级课程  国家课程  地方课程  校本课程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教育研究
文献传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