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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梁地区拍卖“四荒”的做法与效果

1994-05-25分类号:F323.2

【作者】李永民  白志全  李世灵
【部门】山西吕梁地委政研室  山西吕梁地委政研室  山西吕梁地委政研室
【摘要】1992年以来,山西省吕梁地区在农村推行了拍卖“四荒”(荒山、荒坡、荒沟、荒滩)使用权的新措施。截至目前,全区共拍卖“四荒”地120万亩,参购农户4.5万户,参购团体60个,签订拍卖合同2.5万份,拍卖资金506万元。在已拍卖的“四荒”地中,初步治理面积达20.7万亩,较过去十年农户承包治理速度提高3.1倍。给全区农业综合开发注入了新的活力,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重视与关注,认为这是深化农村改革的又一重大举措,对于进一步稳定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理顺农村产权关系,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意义重大。
【关键词】四荒  农业综合开发  农村产权  农村改革  经济林建设  林权证  杨家沟村  万户  流域治理  生态效益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中国农村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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