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津贴学校管治模式的改革
2005-12-25分类号:G527
【部门】香港教育学院教育政策与行政学系
【摘要】除营利性私立学校外,津贴学校、直接资助学校和非营利性的私立学校的校董会均属义务性质,严禁支取薪酬或其它物质报酬。香港津贴学校管治模式的改革重点在于重新调整政府、办学团体、学校三者之间的权力、责任关系。改革后的管治模式加强了校董会在学校的重要性,提高了成为校董资质的要求及进入校董会的透明度。
【关键词】津贴学校 管治模式 改革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教育发展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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