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念的价值和表达:学生在教学中的权利思考
2005-01-15分类号:G424.1
【部门】华东师范大学课程与教学研究所
【摘要】学生观念体现智力成长的本质和学生精神生命的存在。因此,学生表达自身观念应该成为受到尊重的一种权利。但以传统认识论和知识观为基础的传统教学机制却抑制了学生观念生成和表达的自由。因此,突破这种抑制,在当代认识论和知识观基础上思考一种新的教学机制——研究性教学——就成为必需。
【关键词】观念 传统教学机制 研究性教学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全球教育展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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