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教育权力
2005-04-10分类号:G40
【部门】南京师范大学道德教育研究所 南京210097
【摘要】教育中存在知识权力、国家权力、教师权力等权力形式,教育权力在支配性结构中转变成消极的霸权或暴力。权力是社会实现公共秩序、保障社会权利、实现公共利益、促进社会团结的必要形式,暴力则破坏公共利益和公共生活。教育权力保障教育世界的公共秩序和交往理性,使得教育这种公共生活的形式和空间得以存在,从而使学生在教育生活中获得平等的权力和权利。教育权力的失能和不足,造成教育中种种压制性暴力的泛滥。
【关键词】权力 暴力 公共生活 教育权力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北京大学教育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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