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的再保险监管方式及其借鉴意义
2005-12-30分类号:F845.16
【部门】南京审计学院 南京审计学院 南京审计学院 江苏南京210029 江苏南京210029 江苏南京210029
【摘要】近两年来,德国在对再保险业实行间接监管模式的基础上逐步引进了直接监管,形成了综合运用间接监管和直接监管的新的再保险监管模式。由于我国的再保险业及其监管相对落后,所以我国保险业应借鉴德国再保险业的先进经验,并结合当前保险市场发展的实际,尽快建立和健全再保险监管体系。
【关键词】德国 再保险 保险监管 直接监管 间接监管 借鉴意义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审计与经济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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