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农地产权制度改革的目标模式
1994-05-28分类号:F321
【部门】江苏省江都县委农工部
【摘要】我国农地产权制度改革的目标模式,应是在保障和健全农地公有制的基础上,确立农户对农地的永租权。土地永租权是对承包权的扬弃,从土地产权的运作效率看,永租权比承包权更能体现出土地公有制的优越性。
【关键词】农地产权制度 土地产权 承包权 农业生产力 土地公有制 土地承包制 农业改革 土地使用权 农业用途 股份合作制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经济学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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