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二次剥离”看不良资产商业化交易
2005-12-25分类号:F832.39
【部门】
【摘要】2004年6月30日,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与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签署一个价值2,787亿元的不良资产转让协议,与1999年14,000亿元银行不良资产剥离给四大国有资产管理公司不同的是,这次剥离(以下简称“二次剥离”)是以招标的方式完成,实行商业化收购。协议签署后,信达资产管理公司将分3年支付中国银行和中国建没银行总共约900亿元资金,结束了原来政策性剥离由财政买单的局面。由此,中国资产管理公司不良资产商业化交易迈出了关键性的第一步。然而,商业化交易并没有像预期的那么理想,要真正实现不良资产交易商业化,需要走的路还很长。
【关键词】中国建设银行 中国信达 资产转让 资产管理 贷款损失 债权债务关系 经营管理能力 银监会 商业化转型 金融机构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浙江金融
文献传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