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会运行机理及当事人权利义务配置研究
2005-07-10分类号:F832.3
【部门】福建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
【摘要】合会的运行有内标制与外标制之分,合会的种类有单线性与团体性之别,前者重当事人之间的利益计算,后者重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关系。合会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合理配置,是确保合会融资、蓄储、互助合作功能正常发挥,合会机制健康运行的重要制度性基础。合会风险的制度性化解与安排亦根源于此。
【关键词】合会 会首权利义务 会员权利义务
【基金】公安部2003年立项科研课题“合会及其刑事法律责任问题研究”(C类)的阶段性成果
【所属期刊栏目】亚太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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