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建设有中国特色的金融监管协调机制
2005-05-20分类号:F832.1
【部门】国家审计署驻深圳特派员办事处 广东深圳 518034
【摘要】我国的金融监管不仅包括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人民银行等专业监管机构,还应包括国家审计等非专业监管机构。我国的国情使非专业监管机构在我国金融监管中能发挥重要作用,这是我国在金融监管方面区别于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重要特点。我国应将这一特色变为我们的优势,建立充分发挥非专业监管机构作用的金融监管协调机制。文章提出将合规监管交由非专业监管机构承担,使专业监管机构集中于风险监管的操作思路。
【关键词】中国特色 金融监管 协调机制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上海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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