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以金融业混业经营模式推动中部经济发展的建议
2005-06-25分类号:F832.2;F127
【部门】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新华金融保险学院 湖北武汉430034
【摘要】中部地区在我国区域经济发展的整体格局中处于十分重要的地位,而要实现中部崛起,金融支持是不可或缺的。本文提出在中部地区进行金融业混业经营试点,以成立区域性金融控股公司的形式整合金融资源,发挥金融杠杆作用,分散银行信贷风险,遏止中部经济中制造业萎缩的趋势,优化产业结构。真正为中部地区提供全方位、多层次的金融服务。
【关键词】中部崛起 金融支持 混业经营 金融控股公司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金融与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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