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确立资源环境税为我国税制的第三主体税种
2005-09-05分类号:F812.42
【部门】东华理工学院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华东科技大学管理学院博士生
【摘要】基于和谐社会之“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深入思考,本文提出构建商品劳务税、所得税、资源环境税三主体税制结构的主张。文章从对税制结构、主体税种选择的逻辑辨析入手,对我国税制结构的发展过程和三主体目标确立的必然性作出了分析论证。
【关键词】税制结构 主体税种 资源环境税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税务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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