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性财政分权下的地方税收体制创新
2005-02-05分类号:F812.42
【部门】国家税务总局扬州税务进修学院
【摘要】本文首先分析了政府间支出责任的划分,从理论上说明为什么要分税、如何分税;然后指出我国地方税收体制存在的若干问题;最后指出,我国的地方税制改革只能走创新之路,一要从我国国情出发,借鉴经济性财政分权的经验,二要赋予地方适当的税收立法权,建立中央、省、市三级分税体制;三要用科学的发展观确立地方税收体系和主体税种。
【关键词】经济性财政分权 政府间支出责任 地方税收体制 主体税种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税务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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