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集体应走股份合作制的道路
1994-02-28分类号:F279.242
【部门】北京市农村经济研究中心
【摘要】民办集体企业"两不四自"及无主管的特点.使之既有活力,也潜伏着障碍。利用股份方式明确其产权和规制其财产组织形式,是这类企业进一步发展所必然要解决的问题。股份合作制具有适应于民办集体企业特点的内在机制.是这类企业完善与发展的可行的形式之一。
【关键词】股份合作制 集体企业 企业股份制 四自 资产存量 产权模糊 企业经营规模 职工持股 股份制企业 资本投入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经济体制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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