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造的若干问题
1994-10-15分类号:F279.21
【部门】
【摘要】对国有企业实行股份制改造,必须在国有资产经营管理的宏观上实现股东所有权与法人所有权的分离,微观上则实现法人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合一。在股份制下实行“委托—代理”制,股东授予董事会以决策控制权,董事会授予经理人员以决策管理权,消除了政府的行政干预。为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和增殖,必须使国股股票、股权上市交易,实行国有资产的价值化、证卷化管理。
【关键词】企业股份制改造 法人所有权 资产经营 经理人员 价值化 股票上市 股份制企业 国有企业 产权界定 股份制经济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财贸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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