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的“社区功能”与股份制改造
1994-04-05分类号:F276.1
【部门】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 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 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 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
【摘要】我国的国有企业不仅同西方发达国家相比,即使对照于其他计划经济体制下的国家,也都更多地带有“社区功能”的特征,即人们常说的企业办社会。为有效地履行社区的职能,企业不得不将它们的资产分割出一定的比例,用于和企业利润目标非直接相关的领域,人们将这部分资产称之为非生产性资产或非经营性资产。这部分资产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医疗服务、子弟学校、幼儿园和其他集体福利设施。据粗略估计,在国有企业内部非生产性资产的总量已达1000多亿元。随着改革向纵深发展,企业办社会导致的目标多元化,已愈来愈明显地阻碍着中国市场经济的进一步成长。如果说以往的扩大企业自主权、利改税、承包制和转换企业经营机
【关键词】扩大企业自主权 资产存量 职工住房 利润目标 社区功能 非经营性资产 计划经济体制 职工福利 粗略估计 子弟学校
【基金】中国诚信证券评估公司的资助
【所属期刊栏目】经济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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