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发包人的解除权说开去——兼评武鸣县法院判决解除采血站与大地建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案
2005-03-05分类号:F407.9
【部门】南京市建筑安装管理处 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 南京210016 南京210049
【摘要】本文从武鸣县法院判决解除采血站与大地建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案出发,提出问题并作相应评析,得出了结论。阐述了法院在处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发包人解除权问题上运用“特别法优于一般法”的法律适用原则。
【关键词】建设工程合同 解除 案例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建筑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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