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地股份合作制:中国农地产权创新的目标模式
2005-01-25分类号:F321.1
【部门】河南财经学院计算机科学系 河南 郑州 450011
【摘要】现行农地产权制度必须创新。在已有的创新形式中,农地股份合作制应成为目标模式。农地股份合作制具有坚持土地 集体所有制、促成土地规模经营、利于农地规范流转、利于形成土地经营者的稳定预期等制度优势。在推行农地股份合作制过 程中,必须坚持农民自愿互利原则和不违背家庭承包制原则;同时,要搞好宏观政策环境建设。
【关键词】农地产权 规模经营 股份合作制 股权 流转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经济经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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