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认定及其性质思考
2005-09-28分类号:F324
【部门】四川大学经济学院 成都610064
【摘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是一种独立的企业形态,其存在依赖于分工合作收益和交易费用的节约。从企业性质上看,只有具备龙头企业契约产权特征的才是龙头企业,因此完全产权一体化的农业企业不是龙头企业。龙头企业是一种相对松散的具有一定市场特性的经济学意义上的企业组织。对龙头企业的扶持应该考虑从加强农户资源权利和增大龙头企业选择空间入手。
【关键词】农业产业化 龙头企业 认定 契约性质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经济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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