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合同若干问题探讨
2005-07-25分类号:F284
【部门】河南财经学院法学系 河南郑州450011
【摘要】招标投标是建设工程合同成立的主要形式,其程序较为复杂,各阶段的性质及法律效力的界定十分重要,它决定着建设工程合同何时成立,也决定着毁标行为应承担违约责任还是缔约过失责任。理论上和实践中对此存在不同的认识和观点,主要原因在于现行立法存在缺陷。
【关键词】招标 投标 中标通知书 毁标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经济经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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