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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特色的企业集团财务主管体制探讨

2005-10-05分类号:F275

【作者】陈宏明  雷新途  
【部门】长沙理工大学  长沙理工大学  
【摘要】企业集团财务主管体制可以分为两个层次,即第一层次为集团母公司或总部的财务主管,第二个层次为集团子公司财务主管。我国的总会计师制度经过40多年的发展历史,已经相对成熟,但是与西方首席财务总监制度比较,总会计师制度存在一定的缺陷。母公司层次构建改良的总会计师制度是比较适合的;而在第二个层次构建子公司财务主管体制时,可以依据不同的情况,分别选择决策型财务总监制、监控型财务总监制或混合型财务总监制。
【关键词】企业集团财务  总监制  集团母公司  决策型  经营者财务  出资者  决策职能  公司经营者  层次构建  集团整体利益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财政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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